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任時,與內地達成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協議,上屆政府更向立法會提交了《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立法會亦成立了法案委員會進行審議。但這條法案,卻惹來頗多人大政協的關注,尤其是在內地有生意的港商,他們擔心內地低層地方法院質素參差不齊,一旦香港要全面強制執行內地民商事判決,會令到港商處於不利位置。有港商就提出,將強制相互執行的民商事判決,局限於高級法院。

新任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上任後,亦了解到部分港商對這條法例的疑慮,他昨天就特別與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應邀出席一個交流會,透過實體與網上並用的安排,向包括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各界代表等約七十位參與者,講解有關草案內容,了解他們的關注及回應提問。

據悉,今次交流會,是由全國人大政協及有關全國性團體代表界立法會議員陳勇舉辦。事緣林定國和張國鈞知道陳勇代表的界別,對這條條例有意見,與陳勇溝通,陳勇即「打蛇隨棍上」提出舉辦交流會,由林定國直接與各持份者交流解畫,獲林定國支持,結果一來就七十人,可見大家對這條法例的關心程度。

70人大政協各界代表參與交流會

林定國在會上透露,條例草案會在十月下旬恢復二讀。他解釋,香港與內地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民商事判決,可減少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在兩地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為當事人利益提供更佳保障,同時提升香港作為區內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競爭力,是一項里程碑。更重要的是,林定國在會上解釋,根據條例草案,有關民商事判決要在香港執行,需要在法院登記,而整個登記制度設有機制,容許法庭在特定情況下,將登記作廢,不作執行,例如原法律程序的被告人沒有按內地法律,被傳召出庭或未獲合理機會作出答辯等。換言之,香港法院可以普通法原則,對強制執行進行把關。

陳勇表示,會上至少有二十二人發言提問,有人關注在內地上訴、應訊不便,憂慮內地較偏遠地區法院的質素,或不了解情況,陳指兩名司長都有解答,提到如果要在香港申請執行內地的判決,若果其中一方認為有疑點的話,或在判決的過程中有問題,可在香港向法院提出有關疑點,要求撤銷執行有關判決。

陳勇表示,其界別的選委在昨日聽取了司長的解答後,感覺「好好多」,他指林定國的解答十分「接地氣」,用淺白的語言去解釋,用了很多比喻,而且有和副司長張國鈞一問一答,像「唱雙簧」的形式,「解得明」。而之前在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官員的解答比較多是用法律語言。不過,陳指,始終條例尚未執行,選委仍有疑問亦屬正常,期望律政司在執行過程中,繼續向市民及各界,用更多案例去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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