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水電技工疑於今年4月,在住所內觸摸精神上無能為力及同住的小姨子私處。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把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判刑,以待為受害人索取報告及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辯方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當干犯罪行後,感到非常羞愧,已經向小姨子的胞姐及媽媽,則是其妻子和岳母真誠道歉並獲得原諒,被告重犯的機會極低。另指雖然其妻子曾於早前不幸流產,導致被告付上做錯事的代價,但於今早經醫生診斷再次懷孕,被告望透過這次機會,整個懷孕過程中都能照顧妻子,減少她的擔憂,望法庭考慮非監禁的刑罰。
惟香官批評案情嚴重,判處監禁是唯一的方法,且將不會是一個非常之短的刑期,將案件押後2星期,以待受害人及被告的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代號S. W. H.的被告(34歲、報稱水電技工)被控於2022年4月27日,在葵涌大白田街石籬邨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女子X。
法庭記者:鍾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