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和警方去年聯合行動打擊「唱高散貨(或俗稱微信女)」集團,證監會最新公布,有13名嫌疑人被控多項刑事罪行,他們涉嫌利用不同的社交媒體平台就兩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組織及執行多項「唱高散貨」計劃。

當中12名嫌疑人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3年4月17日。證監會指出,有5人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違反普通法、《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其中兩人與另外8名被告被加控洗錢罪。

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是次被控告人士並非去年3月證監會、警方「合璧行動」所拘捕人士。

案情指,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間,譚中維(前名譚思進)、譚思亮、郭偉良、許家進及陳佳申,涉嫌與多名人士串謀利用多個代名人帳戶對目標股份進行挾倉,並將該等股份的股價推高。該集團其後涉嫌透過社交媒體平台誘使投資者買入該等股份,然後便大舉拋售其股份獲利。當該集團找不到投資者接貨時,目標股份的股價便大跌。

法庭批准12名被告保釋,條件是(i)他們不得離開香港;(ii)交出所有旅行證件;(iii)定期到警署報到;及(iv)繳交5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保釋金。.

串謀詐騙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而《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市場失當行為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及罰款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