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中醫師涉嫌去年11月,在荔枝角地鐵站月台上摸15歲女童的大腿,其後再在車廂內3度摸對方大腿。中醫師否認一項非禮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事主供稱,當日遭被告非禮後幾度退開,但對方繼續尾隨自己施淫,直至事主大叫後才稱並非故意,事主質疑「四次喇喎,有咩可能唔係特登?」所有證人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作裁決。
事主X指,她當日下午1時許放學後,在荔枝角站月台等車期間,突然感到左邊大腿被觸碰,向左望便見到被告在其後方,雙手垂下。數分鐘後列車到站,該名男子跟隨X上車。在列車開往深水埗間,X感到左邊大腿後側被摸,向左望時見到被告站於一個手臂外的位置。X因此向車頭方向走了幾步,並轉身面向被告,但被告跟著她,並在列車由長沙灣站開往深水埗站時,用右手從上而下摸她的大腿前側、接近腰部位置。
X再度退開,惟被告又再跟隨及從前方摸她的大腿,她因此大叫「阿叔,你摸夠未?你摸咗我四次喇喎!」被告表現害怕,並「甩甩咳咳」地稱他不是故意。X反駁「但係四次喇喎,有咩可能唔係特登?」身旁的一名中年女子見狀問X需否報警,並拉著被告與X一同下車,隨後再找車站職員協助,期間X則報警,被告則不斷表示「對唔住我唔係特登,唔好報警啦,我下次唔會㗎喇。」警員到場後向X了解情況後,被告依然跟著她道歉。
被告下午自辯時指,他當日曾在月台脫下背包找東西,背包或許因此而碰到X,不過他並無為意;上車後因擔心疫情,不敢握住扶手,但列車搖動導致「跣腳」,他因此兩度撞到旁邊的一名伯伯。加上當時長沙灣站和深水埗站都有多人上落,他需要閃身讓路。
控方盤問時指出,案發時疫情已爆發逾一年,被告為何仍然不敢握扶手。被告則解釋「手會分泌病毒,手液有分泌病毒」,又指不戴手套乃因「感覺好核突」,害怕被誤會他患傳染病。此外,被告稱只想「練下平衡力」,強調沒有非禮事主。
報稱中醫的被告曾韶光(73歲)被控於2021年11月25日,在一輛由荔枝角站開往深水埗站的港鐵車廂內猥褻侵犯女童X。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