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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今日(7日)凌晨時分在區內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元朗西堤街一住宅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

警方檢獲一批賭款。
警方檢獲一批賭款。

行動中,警員拘捕一名69歲姓劉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拘捕10男10女,年齡介乎27歲至64歲,他們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士亦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分別提出檢控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7張電動麻雀枱、14副麻雀、35張椅子及約17900元賭款。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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