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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一名男子上周六(8日)被市民拍到公然多次進出女廁駁水管洗車,完全不顧有女士在內又進又出。目擊者將整個過程拍低並放上網,形容該男子「嚇到女士花容失色,又進又出,色膽包天。」

目擊整個過程的男子於facebook群組「祥龍圍邨&清河邨」發文,他指事發地點為上周六(8日)晚上9時36分至晚上10時30分,地點為大埔汀麗路南坑公廁。片中所見,該名男子年約50歲,僅穿短褲、赤裸上身,多次進出女廁接駁水管,用女廁的水清洗其私家車。

●點擊睇赤膊男公然入女廁拎水洗車過程●

赤膊男年約50歲。網上圖片
赤膊男年約50歲。網上圖片
赤膊男多次進出女廁接駁水管,用女廁的水清洗其私家車。網上圖片
赤膊男多次進出女廁接駁水管,用女廁的水清洗其私家車。網上圖片

 

目擊者指赤膊男至少4次進入女廁駁喉拎水洗車。網上圖片
目擊者指赤膊男至少4次進入女廁駁喉拎水洗車。網上圖片
赤膊男多次進入女廁拎水。網上圖片
赤膊男多次進入女廁拎水。網上圖片
目擊者批評赤膊男不顧是否有女士在廁所內,又進又出。網上圖片
目擊者批評赤膊男不顧是否有女士在廁所內,又進又出。網上圖片
現場為大埔汀麗路南坑公廁。網上圖片
現場為大埔汀麗路南坑公廁。網上圖片

雖然片中未見有任何女士進入女廁所,但目擊者指涉事男子至少4次進入女廁內,旁若無人,「不顧有女士在內,嚇到女士花容失色,又進又出,色膽包天。」有網民留言批評片中的男子非常離譜,「去畀錢自助洗好過啦,又有水槍又有泡槍,公廁拉得喉,人哋已經上咗泡,未計隨時告偷水同環保例」。

政府曾就公廁使用訂立規例。根據第132BL章第35條《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任何人不得使用盛載於或供應給公廁內沖廁系統的水,作沖廁以外的用途,或將其取去在別處使用;使用盛載於或供應給公廁內淋浴設備、洗手盆或豎喉的水,作個人潔淨或洗衣以外的用途,或將其取去在別處使用;或以任何方法干擾公廁內的供水系統。另外,在公廁內,任何男性不得進入撥作女性使用的部份,但年齡在5歲以下並由一名女性親屬或護士陪同的男童,則不在此限,違者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即2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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