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西醫發出俗稱「免針紙」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早前被捕,約2萬張「免針紙」將於明天失效。「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上周入稟高等法院,質疑當局廢除「免針紙」決定違法,醫衛局局長盧寵茂越權,又質疑沒有持有「安心出行」人士未能進入公眾場所,決定違法違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要求法庭推翻決定。法官高浩文今早於高等法院將司法覆核正審排期至下周四(20日)進行,政府一方代表以遙距參與,屆時將審視當局決定法律基礎。法官順應郭卓堅要求,發出臨時禁制令,暫緩執行當局決定,候審期間約2萬張涉案「免針紙」繼續生效。
7名西醫涉濫發「免針紙」被捕,郭卓堅入稟質疑當局廢除「免針紙」決定違法,請按組圖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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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郭卓堅今自行代表,答辯方由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代表。庭上透露郭卓堅已申請法援,尚待處理。郭卓堅陳詞指目前正進行司法程序,本案中有約2萬人受到影響,牽涉重大公益,申請暫緩執行當局決定。廖冠華解釋決定指政府昨日刊憲,餐飲及表列處所負責人不可接受任何人持有7名被捕醫生發出的免針紙內進處所。法官質疑2星期前政府已發新聞稿指涉案免針紙將於明天失效,當時決定法理基礎何在?廖冠華解釋當時並非正式決定,僅為行政決定向有關人士發出警告,直至醫務衞生局局長昨日援引第599L章《疫苗通行證規例》,「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有必要發出該指示」,方刊憲正式決定,指示負責人不可接受7名被捕醫生發出的免針紙。
廖冠華補充免針紙須「經臨牀評估為不論何種類型的指明疫苗均不適宜接種」,目前警方正進行調查,懷疑7名醫生發出的2萬張涉案免針紙未經真正臨牀評估,對公共衛生及醫療系統構成重大風險,故局方需馬上行動阻止市民使用可疑免針紙,當中大部份有效期為3個月。廖冠華重申當局並沒有廢除可疑免針紙,僅指示處所負責人不得接納市民以其進出處所。廖冠華提到政府已公佈便利措施,協助持涉案免針紙的市民免費到普通科門診診所接受臨床評估,毋需預約,相當方便,合資格人士仍可繼續獲發免針紙,而且有關市民只是不能進入餐飲處所,仍可購買外賣,故反對法庭發出臨時禁制令,希望法庭信賴局方專家團隊,交由局方決定。法官最後指出案件正審將聚焦當局決定是否合法,其法理基礎何在,排期下周四處理。法官又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當局執行涉案3份憲報中的指示,候審期間涉案免針紙繼續生效。
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入稟狀指,有一群市民因身體不宜接種疫苗,獲註冊西醫診斷後發出免針紙,然而因為沒有打針,按答辯人規定未能使用安心出行進入公眾場所,參與公眾活動,限制活動使之活像「坑渠老鼠」,不能與人共同生活。入稟狀指,醫衛局濫用權力,限制上述人士有如罪犯。入稟狀附上報道引述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當局以「專橫的手段」廢除2萬張免針紙,法例沒有賦予相關權力予答辯人。答辯人決定即使持有合資格西醫發出免針紙,未持有「安心出行」者均不准外出參與任何活動,申請人要求法庭裁定上述決定違法違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另要求裁定廢除免針紙決定違法,答辯人越權。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