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1日)派員分別到將軍澳及大埔區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執法行動,兩幢大廈共檢查了526人,當中19人未有遵從強制檢測,當局向其中5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西貢民政事務處今日(11日)聯同將軍澳警區和衞生署,到將軍澳茵怡花園1座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是次行動共有約280人受檢,當中有10人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
此外;漁農自然護理署則聯同大埔警區及衞生署到大埔中心1座,檢查了246名受檢人士,當中9人未有遵從強制檢測,當局向其中5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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