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持續關注「國藥港用」,早前呼籲讓內地所研發的藥物可用於本地藥物註冊申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和陳穎欣今日(27日)指出,樂見藥劑製品註冊的參考國家名單將更新,並加入中國內地,但他們不滿內地遭列為「第二類別」,指註冊藥物需同時獲得名單中國家的註冊證明,才能在港使用,形容名單是對《施政報告》的「陽奉陰違」。
鄧家彪指出,一些多分佈於亞洲的病症例如鼻咽癌等,西方國家不會花費資源研究。國家投入資源研發並有所成果,如香港能引入則可令市民受惠,故一直呼籲「國藥港用」。他對《施政報告》中提及「讓已在內地及相關地區註冊的藥物獲批在香港註冊及銷售」表示贊同,於10月25日發放的「更新藥劑製品註冊的參考國家名單」中確實加入了巴西、中國、南韓、新加坡等地,但被列為「第二類別」,稱名單疑似歧視。
鄧家彪強調,該名單上原本30餘個國家,僅需獲其中兩國的註冊證明,該藥物便可在港使用;而獲新加入的4個國家發出註冊證明的藥物,則需額外獲得至少1個原有名單中的國家所發出證明,才能在本港投入使用。他形容該安排「帶有歧視性」,既不與時並進,更是對施政報告的「陽奉陰違」。
另外,陳穎欣促請當局進一步檢視該名單。她又指,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如能使用國藥,亦是在幫助宣揚國家優秀醫療成果。陳穎欣認為如符合政策需求,工聯會將繼續向業界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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