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局今日(29日)聯同將軍澳警區和衞生署在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將軍澳叠翠軒3座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

行動共檢查了432名受檢人士,當中11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政府向其中8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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