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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MIRROR演唱會墮屏幕案逾3個月,其間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涉事墮下的LED屏幕在事發當日早上已出現升降問題,但沒有人作維修及補救措施。對於事件中有否更多人,包括工程師或內地物料供應商需負上刑責,警方強調今日(11日)的拘捕行動只是階段性結果,不代表刑事調查完結,不排除再有下一浪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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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周振才在警方記者會上指出,涉事墮下的LED屏幕在事發當天早上已出現升降問題,警方翻查閉路電視所見,當日有協興隆員工曾經用梯爬上LED屏幕有所動作,相信是作出調較及處理鋼索,但事後警方調查顯示該公司未有就事件作出報告,亦未有安排適合人員或工程師檢查涉事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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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涉案墮下的屏幕顯示板。(梁偉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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