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醫生疑於今年4月往太子站的港鐵車廂內非禮女乘客,他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經過7名控方證人的作供,暫委裁判官王詠文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自辯稱被捕後,擬盡快完成工作及擔心家人,同時受到多名警員的羞辱,故認為自己是不自願地簽署會面記錄,及就案件作出口頭招認。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續審。
被告自辯時稱,他當晚6點許在太子站往調景嶺的月台上等待上車,但有一名便衣警察,即鐵路警區特遣隊警員麥江峰,突然大力捉住其右手腕,同時大聲喝令「警察咪郁,依家拉你非禮,你咁大膽!大庭廣眾非禮個女仔」,被告就感到驚慌及認為會否出現誤會,並從其褲袋內取出三部手機,令他無法即時通知家人及公司。被告又指,麥曾用手扣鎖任其右手腕,並用力拉扯他直至到達太子站的警務室,麥就由下至上揭起他的風褸及露出其陰莖,當時他回應「個震動器係無郁到人,無震到人」,不過麥以嘲諷的語氣說出「嘩!咁㗎喎」,再指喝「你依家係犯,好快啲合作,合作法官就會輕判」。
被告續稱,當他被捕到達旺角警署後,在會面室見到有3至4名警員,麥亦是在場,而另外一名警員就要求他除褲並拍攝其下體,但講出「嘩仲有㗎!早講」,同時麥就要求被告簽署會面記錄,「你依家簽完就可以快啲走」。被告再表示,作為啟德郵輪碼頭新冠肺炎中心的醫生,盼能盡快完成上司派遣的工作,及希望患有心悸問題的媽媽不用擔心,加上被多名警員羞辱,講出自己患有勃起功能障礙的要害,故認為「留多一秒就接受唔到」,當時就半推半氹地簽署會面記錄,並作出口頭招認。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編號為27084的警員作供指,案發當日受上級的指示後,曾協助拍攝被告的下體,期間被告是自願除褲,以表達其身體狀況。辯方審問他時,質疑他曾說出「嘩仲有㗎!早講」,但該警員否認以上說法。另鐵路警區特遣隊警員編號為18497及13568均作供稱,案發當日收到麥的通知,就到了太子站的警務室,期間職務只是負責看守被告,沒有特別留意麥與被告之間的對話,更沒有一同嘲笑被告的身體情況。
控方引述被告事後在急症室的驗傷報告時指,顯示被告的手部有發紅及刮痕,如果據被告來說,麥曾以手扣拉扯其手腕,傷勢不會這般輕微,質疑他誇大證供。被告不同意,重申是警員單方面使用暴力,亦曾就事件對他作出投訴。控方又指,被告作為專業人士,應當了解不能胡亂簽署文件,為何被告曾在招認口供上簽署,指出他對麥的指控純屬抵賴。被告就此均否認,強調當時只想盡快離開現場。
控罪指,被告李永熙於2022年4月15日,在一列由深水埗地鐵站前往太子地鐵站的其中一節車廂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
法庭記者:鍾瀚霖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