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持有的大埔鳳園用地,最新再向城規會遞交新發展方案,申建6幢30層高大型住宅群,以提供1759伙,對比2019年舊方案的1462伙,增加20%。
據城規會文件顯示,上述項目位於大埔鳳園大埔市地段第183號A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等多幅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即位於嵐山以南的地皮,把申請地點由「綜合發展區(1)」地帶改劃為「住宅(乙類)13」地帶及修訂一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由2層改為8層。
地盤面積約32.2萬方呎,包括11.42萬方呎政府土地,其中區域A住宅部分以地積比3.6倍發展,計畫興建6幢樓高25至30層(不包括3層地庫)大型住宅群,以提供1759伙,涉及可建總樓面約103.81萬方呎。
另有2幢非住宅物業,包括1幢三層高的會所及1幢兩層高的獨立建築(包括1個公共停車場和位於1樓的零售設施),涉及可建總樓面約8611方呎。
區域(B)中含有社會福利設施, 包括一幢八層高的社會福利綜合大樓(設有100個宿位的安老院舍暨30個名額的日間護理單位),可建總樓面約5.1萬方呎。
申請人指,「綜合發展區(1)」地帶內的土地收購自1987年開展,經歷35年後,再進一步收購「綜合發展區(1)」地帶內所有剩餘的私人地段,前景已十分渺茫;改劃方案完全支持政府現時的政策,檢討及發掘具有發展潛力的農地或未被充分利用的土地,以滿足迫在眉睫的住房需求;申請人承諾在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擁有的私人土地提供社會福利設施,藉 此支持政府政策,並滿足安老院舍的殷切需求。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