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退休老翁去年在大圍及中環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3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他早前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申請把3案合併一同處理獲准,並將於審訊期間傳召12名證人及有4條錄影片段呈堂。裁判官覃有方押後案件至2月28日作第二次審前覆核,以待辯方查閱相關證供及法律文件。
控方指,申請把涉及同一被告的3單傳票案件合併處理,獲法庭批准,並表示將會傳召12名證人,及有共長達40分鐘的4條錄影片段呈堂,故需要4天審訊。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自行陳詞稱,他是一位普通市民,現時很大壓力,維持自己的立場是沒有罪,需要證人面對面對質,加上其父親年事已高及病重,希望日後通關後能回鄉見他,否則見不到就是一生遺憾,冀不想本案審訊撞正農曆新年的假期,且他才剛剛收到控方交付的文件及證供,須時查閱相關資料。
被告自行陳詞稱,其父親年事已高及病重,希望日後通關後能回鄉見他,否則見不到就是一生遺憾。
裁判官指,因未能在今次的審前覆核決定審訊日期,同時能讓被告詳細查閱相關文件或諮詢法律意見,下令將案件押後8星期,至2月28日作第二次審前覆核。
傳票控罪指,被告李解新分別於2022年6月24日上午11時45分、8月24日上午11時27分及9月29日下午6時30分,在公眾地方即港鐵大圍站A出口外的行人路上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近國際金融中心出入口,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且沒有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組織、參與或提供投備以進行籌款活動。
法庭記者:鍾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