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例風暴之後不少港人移民台灣。不過,台灣移民署周二(3日)一度發布9項港澳居民來台不能從事的活動要求,包括不可以參與遊行、抗爭、演說等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和不能接受媒體邀約等。雖然文件同日已下架,但已引發港、台兩地港人高度關注。有在台的港人感擔心,認為是限制在台港人的人權,又說,台灣當局的解釋,不能消除疑慮。
台灣移民署3日刊發「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停留線上申請入出境許可證送件須知」的公告欄,列出九項港澳居民不得從事的活動:
1 不得參加選舉造勢活動或助選活動,如上台發言、隨車遊行;
2 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如:遊行、抗爭、演說、發放傳單;
3 不得進入軍事防衛地區;
4 不得進入「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他重要單位;
5 不得至各軍事基地、要塞堡壘窺視、拍照或攝影;
6 不得從事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危害社會秩序之行為,如賣淫、買春、賭博、買賣毒品;
7 不得未經許可從事工作,如:短期契約工、模特兒走秀;
8 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廣播)節目發表意見,如:CALL IN節目;
9 不得違反其他法令有明確規範之行為,如「刑法」、「安全法」等。
對於相關公告引起強烈批評,台灣陸委會聲稱,港澳居民來台須遵守台灣法律規範,「據了解,移民署已移除該公告頁面,至未來有無臚列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以供港澳居民參考,尚在討論中」。
已移居台灣一年的港人湯偉雄表示,看到相關報道時感到很震驚,又說「九不得」文件的要求,等同把港人標籤,同時侵犯人權,令人擔憂。雖然相關文件已下架,但有關的報道已在港人中瘋傳。他認為台灣當局的解釋沒法釋除疑慮。
台灣淡江大學兩岸關系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岳對BBC中文表示,港澳人士入境來台本來就不能從事跟許可目的不相符的活動,各國都是如此規定,這跟法律保障的基本人權完全是兩回事。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