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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社交網站發貼文,點名《明報》今日(5日)刊登,有關《香港國安法》解釋的尊子漫畫,對行政長官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作出偏頗、誤導並且失實的指控,特區政府深切遺憾。他亦重申,今次釋法堅持法治原則,無損法院獨立的司法權或公平審判權利等基本人權。

陳國基重申,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及《香港國安法》,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具堅實的法理基礎,亦釐清了香港可以根據《香港國安法》下的既有機制解決爭議,該機制與普通法涉及國安事宜的相關原則一致。他批評漫畫將人大常委會釋法,說成讓行政長官「為所欲為」是徹底錯誤、完全誤導。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社交網站發貼文,點名《明報》今日刊登,有關《香港國安法》解釋的尊子漫畫。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社交網站發貼文,點名《明報》今日刊登,有關《香港國安法》解釋的尊子漫畫。

陳強調,行政長官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必須依法行事,而國安委由多位成員組成包括行政長官,而《香港國安法》第14條明確規定委員會的職責,當中不涉任何司法權力和職能,至於第47條,行政長官只會在法院審理案件中,遇有涉及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時,就該等問題發出證明書以作認定,證明書亦只在該等問題上對法院有約束力,行政長官並不能決定案件的判決結果,法院仍然擁有案件的終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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