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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持雙程證來港的男子上周在高等法院地下進行安檢時,被搜出一把長逾30厘米的刀,結果被警方拘捕帶上警車。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9日)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需答辯,以待警方翻閱閉路電視片段和確認被告出入境紀錄,另給予控方時間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3月6日,被告保釋被拒,候訊期間須還押。

持雙程證來港的男子上周在高等法院地下進行安檢時被搜出一把利刀,遂被警方拘捕。 資料圖片
持雙程證來港的男子上周在高等法院地下進行安檢時被搜出一把利刀,遂被警方拘捕。 資料圖片

被告徐瑞斌報稱為網球教練,他被控於2023年1月6日,在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地下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連手柄長33厘米的刀。聆訊期間被告拒絕站立,又不斷在裁判官發言時插話。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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