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0日)拘捕一名52歲女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指,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在2019年至2021年間曾在一間學校共事,其後因工作結怨。於2022年7月, 有人兩次在該學校周邊張貼街招,當中披露了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並作出針對事主的負面評論。 案中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及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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