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休班男警與兩名男子涉於去年10月中凌晨,在屯門安定邨巴士站發生爭執,期間疑出手互毆,事後該男警身體多處受傷,3人當場被捕,被各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3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押後至3月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各被告分別准以現金500元和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依次為何東森(25歲,文員)、何力桓(19歲,文員)及利茂生(29歲,警員)。據悉,利茂生隸屬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現已被停職。

控罪指,何東森及何力桓於2022年10月15日,在香港新界屯門屯門鄉事會路2號安定邨近安定邨巴上站路邊(往兆麟苑方向)襲擊利茂生;利茂生則於同日同地襲擊何力桓。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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