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8日有示威者響應網民號召,到旺角警署附近一帶聚集,警方多次警告在場示威者及要求他們離開,惟不獲理會,事件多人被捕。其中2男1女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女子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當中1名男被告今日(11日) 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須還柙至2月1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其餘2人則毋須答辯,並申請案件押後至3月3日答辯,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另兩名被告不認罪 3月再訊
今天認罪被告為男子鍾慶泰(29歲、電腦技術員) ,餘下2名被告分別為女子陳凱晴(18歲、學生)及黃佳湧(25歲、電腦技術員),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8日,在香港九龍近旺角警署一帶與李奇和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陳凱晴另被控於同日,在香港九龍旺角長旺道3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情指,2019年9月8日黃昏,有示威者響應網民號召,到旺角警署附近一帶聚集。警方派員多次發出口頭警告,及使用揚聲器要求示威者散去及離開,但示威者繼續聚集。有示威者發射鐳射光束及堵塞行車道,隨後警方追捕示威者。第二被告鍾慶燊被捕時,身穿黑短袖恤,袋內有一支鐳射筆。另外,有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鍾在案發現場聚集。
代表鍾的大律師求情指,被告一時衝動,愚昧犯錯,有悔意。他第一時間坦白承認控罪是最大求情因素,並遞上4封求情信。被告被捕至今逾3年,被告承受不少壓力,在現時社會氣氛下,重犯機會低,冀法庭可以給予被告認罪扣減後,可再酌情減刑。
法庭記者:楊銘輝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