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12日)表示,強烈反駁英國發表的所謂「香港半年報告」,斥是對「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下的香港作出的惡意詆毀和政治攻擊。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特區政府再次敦促英國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香港特區的事務。
就報告指英國將在雙方廣闊的關係中謀求與行政長官共同開展具建設性的工作,特區政府表示,香港特區一向依照《基本法》積極與世界不同國家和地區保持廣泛聯繫和促進合作,但前題是對方必須尊重「一國兩制」原則,不得抹黑或詆毁「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不得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
行政長官選舉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英國發表的所謂「報告」內針對二○二二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失實指控。經完善的選舉制度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法律保障,確保政權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原則,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會容許政權落入不愛國甚或出賣自己國家的人手中。任何背景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的要求和具體標準,都可以依法參加選舉,並在成功獲選後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為香港市民服務。
維護國家安全
此外,特區政府亦堅決反對任何針對《香港國安法》的失實指控。《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再次重申,只要嚴格遵守香港法律,無論是香港居民或海外旅客及投資者,都不會誤墮法網。特區政府曾已多次強調,香港執法部門在《香港國安法》或任何本地法例下,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機構或組織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至於保釋安排方面,維護國家安全,以及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極為重要,《香港國安法》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引入更嚴格的保釋條件。對於英國發表的所謂「報告」就有關安排的實施作出極具誤導性的陳述,特區政府表示實在令人憤慨。
《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若身處境外的外國人對於一個主權國家進行危害其安全或核心利益的犯罪行為,該主權國家有權透過具備域外效力的法律對該外國人行使刑事管轄權。事實上,不少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也具備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的原則以及國際慣例。針對《香港國安法》適用域外效力的批評,顯然屬雙重標準。
至於《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方面,香港特區法庭於不同案件中均已確認有關煽動的條文符合《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中有關保障人權的條文,亦確認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相稱而合理的平衡。
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是國際做法和慣例。我們必須強調,制定《香港國安法》是為了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於二○一九年六月至二○二○年年初的黑暴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確實達到預定效果,並迅速和有效地恢復穩定和安全。
國家安全教育
特區政府亦嚴正駁斥英國發表的所謂「報告」肆意抹黑香港的教育制度。特區政府確保學生在一個安全有序的校園環境中有效學習和健康成長,接受優質的教育,成為守法守規的良好公民。就此,教育局發出通告提示學校必須適時讓學校人員和學生認識、了解及遵守《香港國安法》。學校亦須設立相關工作小組或委派專責統籌人員,領導學校以全校參與的模式制定和落實與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安全教育相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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