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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旗下特朗普集團的兩間子公司,因為稅務欺詐和偽造商業紀錄罪,遭紐約法院罰款160萬美元(1248萬港元)。

涉及稅務欺詐的特朗普集團子公司,分別是特朗普公司(Trump Corp.)和特朗普工資支付公司(Trump Payroll Corp.)。特朗普公司被罰款81萬美元(632萬港元),特朗普工資支付公司則罰80萬美元(624萬港元)。

特朗普集團發表聲明指將會上訴。美聯社
特朗普集團發表聲明指將會上訴。美聯社

紐約一個陪審團上月裁定特朗普集團這兩間子公司17項稅務欺詐罪成,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默昌裁定的罰款金額是本案所允許的最高金額度,也就是逃稅金額的兩倍。

這兩間公司高層主管被發現透過提供免稅津貼和價值數百萬美元的高端補貼等多種方法,非法減少應付工資。特朗普集團財務總監魏塞爾貝格此前已對15項稅務詐欺指控認罪,並根據認罪協商出庭作證。

雖然特朗普和家人在案中未有受到指控,但檢察官曾經多次提到特朗普與這項稅務欺詐計畫有關,而今次判決進一步打擊特朗普爭取再次重返白宮的努力。今次是特朗普的公司首次被定罪,雖然有關罰款是法官在本案中可以處以的最高罰款,但檢察部門認為與相關公司的利潤相比,這筆罰款微不足道。

特朗普曾表示,對公司高層逃稅並不知情。特朗普集團發表聲明,否認有不當行為,將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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