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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檢察機關今日(14日)晚上通報,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天河「1·11」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溫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被捕人為廣東揭陽人

此前,廣州警方通報,周三(11日)下午5時25分,廣州天河路體育東路口發生一宗私家車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5死13傷。涉事的22歲姓溫男司機(廣東揭陽人)已被警方控制。

據傳媒報道,當時肇事男子駕駛一輛寶馬私家車在天河路體育東路口衝撞人群,在撞倒多人後更下車撒錢逃逸,當場被警方逮捕。

肇事男子被警方和路人制服。
肇事男子被警方和路人制服。
一家三口被撞後,受傷的父親爬向倒地的母女。
一家三口被撞後,受傷的父親爬向倒地的母女。
駕車男子被警方控制。
駕車男子被警方控制。
撞人現場留下大量人民幣現金。
撞人現場留下大量人民幣現金。
撞人的私家車車頭損毀。
撞人的私家車車頭損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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