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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英國傳媒上周報道,現時身處香港獄中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其海外法律團隊曾去信英國政府,請求與英國首相辛偉誠緊急會面,商討如何爭取擁有英國公民身份、即將接受國安法審訊的黎智英獲釋,最後英國政府亦確實有派員接見對方。辛偉誠在國會被問及有關問題時,聲言英國有權插手香港事務,承諾會繼續關注事件,以實際行動跟進。
差不多同一時間,英國外交部發表新一份、亦是辛偉誠政府上台後的第一份《香港半年報告》。報告嚴厲批評中國政府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破壞香港的民主、人權、自由,並點名提到黎智英等反對派人士遭到關押。中央與特區政府已迅速、嚴正地反駁英方的有關說法,強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英國僅派出次官接見黎智英法律團隊,亦未有就黎方的請求作出任何承諾。事實上,以今時今日的英國,辛偉誠政府即使有心干預,也是無能為力。
英國僅派出次官接見黎智英法律團隊,亦未有就黎方的請求作出任何承諾。事實上,以今時今日的英國,辛偉誠政府即使有心干預,也是無能為力。

 

 上述事件再次印證了幾件大家均耳熟能詳的事實:

一.黎智英並非單純的香港新聞工作者或傳媒大亨,而是與英美等西方反華勢力關係密切、擁有多重複雜身份的反對派頭領。
二.黎智英的海外法律團隊,不僅會通過在香港法庭唇槍舌劍、引經據典來協助其當事人,還會嘗試通過政治、外交等手段來爭取黎智英獲釋,以達致其他法律以外的目的。
三.英國的政界及法律界人士,經常將法治和司法獨立掛在口邊,但每當涉及自身的國家、金錢或選票利益,便會毫不猶豫對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作出政治干預,甚或公然對相關律師及司法人員施壓。
四.不論英國政府是由哪一個政黨執政,由甚麼人擔任首相,其干預香港事務、打壓中國發展之心還是不死。
五.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就《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變相授權香港特首及國安委有權拒絕黎智英聘用海外律師處理其國安法案件,有關做法不但合法、合情、合理,而且是有很大的必要性和急切性。
也有人指出,黎智英法律團隊求見的是首相,但接見的僅為次官,亦未有就黎方的請求作出任何承諾;加上今次爆料的並非英國的極端反華傳媒,而是由英國政府資助的英國廣播公司(BBC),令人感覺辛偉誠政府對「營救」黎智英似乎也是興趣缺缺,口惠而實不至。
事實上,今時今日的英國,不單止難與二百年前船堅炮利、近乎稱霸全球的日不落帝國媲美;相較於中英談判時的戴卓爾、馬卓安年代,以至脫歐前後的卡梅倫、約翰遜「黃金時代」,英國現時的經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也是大為倒退,難以跟綜合國力不斷上升的我國比併。去年底在印尼舉行的G20峰會,國家主席習近平與美國總統拜登會面過後,就以「日程問題」為由取消與辛偉誠的會面。
再加上近年的難民問題、惡性通脹、能源危機、罷工浪潮,還有執政保守黨的持續分裂內鬥、英女王逝世後王室支持度下降及屢爆醜聞等等,辛偉誠政府即使有心干預,也是無能為力,所謂的跟進行動相信只是虛張聲勢,虛有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