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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紅星新聞報道,不知從何時起,打開抖音、快手等App搜索「刑滿釋放」,便會看到許多自述刑滿釋放的博主,用短片或者直播進行分享和創作。一個新流量賽道悄然出現,運營個人賬號的刑滿釋放人員們共同踩出一條「浪子回頭勵志網紅」的新賽道。然而這樣的「勵志網紅」問題不斷。

運營個人賬號的刑滿釋放人員們共同踩出一條「浪子回頭勵志網紅」的新賽道,引發爭議。
運營個人賬號的刑滿釋放人員們共同踩出一條「浪子回頭勵志網紅」的新賽道,引發爭議。

某平台賬號「天郎哥哥」曬出自己的《釋放證明書》並表示自己會「重獲新生」得到很多網友支持,他在網上發出《釋放證明書》,並寫道「我不會接受別人對我的施捨,重獲新生希望大家關注我」,得到許多網民支持。但很快有網友發現並曝光其所犯罪行為強迫賣淫罪,該賬號也很快被封搜索不到。

另有某平台賬號為「尋親男孩今晚有沒有哭」的主播,自述悲慘尋親經歷,稱命運坎坷誤入歧途被收監,獲得不少同情。然而收納不少粉絲後,開始直播帶貨,竟以高價向女粉絲出售衛生巾,後揭發其所犯罪行為強姦罪,曾持刀強姦未足15歲的女性受害人。曝光後,被網民炮轟,該帳號亦被平台封鎖。

主播公開自己的《釋放證明書》。
主播公開自己的《釋放證明書》。

互聯網審核從業者稱平台會對賬號的發佈內容進行嚴格審核,如果發現存在違規內容會第一時間進行管控處理,嚴重違規者會直接封禁賬號。

律師表示網友圍觀刑滿釋放的網紅人員給其打賞、點讚難言違反具體的法律規則,但是民法上還有「公序良俗」原則,即民事主體的行為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善良風俗,以「刑滿釋放」的標籤博眼球從而得到紅包、打賞等,有違對善良風俗的尊重,該贈予行為應當被認定為無效行為。

有評論認為,浪子回頭金不換,服刑是人生的污點,如果刑滿釋放之後能深刻汲取教訓,敢於直面所犯的錯誤,當然值得肯定與尊重。刑滿釋放人員如果缺乏一技之長,工作難找,網絡時代嘗試直播類的「新興工作」,也不失為融入社會的一種選擇,無可厚非。但是,如果以服刑為「賣點」,令人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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