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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參與2020年7月「35+初選」,涉違反國安法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7人不認罪,獲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17名被告今(17日)在西九龍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透露,被告林景楠改變意向及擬認罪,而案件將排期下月6日開審,將於當日正式聽取其答辯。

案中原本共17名被告不認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林景楠。

被告施德來(右)。王仁昌
被告施德來(右)。王仁昌
被告彭卓棋(左)鄭達鴻(右)。王仁昌
被告彭卓棋(左)鄭達鴻(右)。王仁昌
被告陳志全。王仁昌攝
被告陳志全。王仁昌攝
被告黃碧雲(右)。王仁昌攝
被告黃碧雲(右)。王仁昌攝
被告楊雪盈。王仁昌攝
被告楊雪盈。王仁昌攝

控方今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周今天於庭上透露,得悉被告林景楠擬改為認罪,獲辯方確認。法官陳慶偉遂將正式答辯留待審訊第一天處理,並在案件審結後再處理判刑,期間林續准保釋。控方另指林可能會為控方提供證據,陳官則提醒如果控方決定納入其證供,須儘快將文件送達其他辯方法律代表,否則審訊可能有所延誤。

何桂藍今天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指擬循《刑事訟訴程序條例》第16條提出申請,陳官指示在審訊首天處理申請。根據條例,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及詳閱文件後,可以指示被告無須被公訴提控並獲釋。

另外,控方今表示已經將電子版本的證據及相關文件送達辯方,而多名被告提出在審訊中使用手機或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以方便他們查閱文件。法官李運騰則指,法庭在審訊中會使用投影機,對於被告是否須在審訊中使用電子設備,他有所保留。法庭最終決定將該議題押後。

17名不認罪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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