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公眾人士及相關業界,須於2月1日前妥善處理其管有的大麻二酚(CBD)產品。政府發言人指,有關立法管制CBD的新法例將於2月1日生效,促請公眾及有關業界盡快於農曆新年前棄置其管有的CBD產品,以免違反在農曆新年假期後即將生效的新法例。發言人亦提醒市民,切勿在假期旅遊後攜帶CBD產品回港。
籲市民趁大掃除棄CBD產品
為方便市民自願棄置CBD產品,政府已在10個政府場地安排棄置箱,以供市民1月30日或之前棄置CBD產品。截至周一(16日),當局共收集了約1,600件含有CBD的物件。
此外,政府亦已設立熱線電話,提供有關安排棄置CBD產品的資訊。有關更多規管CBD的資訊已載於保安局禁毒處的網站,以及禁毒處的Facebook和Instagram專頁。
發言人重申,CBD已被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1。由2月1日起,該物質將如其他危險藥物一般,受到條例的嚴格管制。新法例生效後,販運及非法製造CBD,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和服用該物質,則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政府於多處設置CBD產品棄置箱。政府新聞處文件截圖
政府在多個地點設置CBD產品棄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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