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一遊行首次被警方禁止,惟仍有大批市民上街集結,2名19歲青年涉於北角企圖損壞屬於港鐵的財產,因而被落案起訴共7罪。其中一人今(19日)區域法院承認企圖刑事損壞、刑事損壞、企圖縱火和販毒4罪,餘下1項企圖刑事損壞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認罪被告張世康承認於2020年7月1日,在北角英皇道天后站B出口外,無法辯解而企圖損壞一部港鐵閉路電視攝影機、損壞4條光管、企圖用火損壞一個紙箱,以及於2021年9月5日,在尖沙咀天文臺道近金巴利道販運7.1克可卡因。被告原另涉企圖損壞LED顯示屏,此罪存檔法庭。同案的黎俊熙否認控罪,排定於5月22日開審。
案情指,當日被告身穿全黑衣物到場,並以黑色面罩遮蓋面容,僅露出眼部。他走到B出口外的閉路電視鏡頭下,用長傘扑了3下。隨後進入港鐵站內砸碎天花板上的4條光管,事後沿著英皇道往北角方向步行。他在路面後企圖點燃一個白色紙箱但沒有成功,未幾有人大叫「警察」,被告一邊往銀幕街方向逃去一邊脫去身上的帽子、面罩、外套等。期間他曾進入商場躲避,最終在炮台山站遭截停,警員從其身上搜出一對3M手套和一個打火機。至於涉案毒品,被告在警誡下説:「你(警員)搜出嚟嘅毒品都係我自己食。」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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