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退休老翁涉於去年8月及9月,在旺角地鐵站出口三度以二胡演奏與反修例有關的歌曲,被票控3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他早前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日(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透露,雖被告因另一單同類案件被裁定無罪,但就本案仍決定繼續檢控,並擬傳召11名證人,以證明歌曲與社會事件有關。裁判官余俊翔將案件押後至3月23日作審前覆核。
控方指,即使早前涉及同一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的案件,已獲裁定無罪,但他們就本案將繼續作檢控,並修訂案情。控方續指,將傳召11名證人,包括1名街外證人、7名警員證人,2名有關演奏歌曲的專家證人等,而2名專家則會講解被告當時演奏的歌曲與社會事件相關,演奏可能會引起「現場其他事發生」,從而說出被告「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地演奏。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自行陳詞指,認為本案案情簡單,加上他自己另一單的同類案件已被裁定無罪,只是本案發生的地點有所不同,強烈要求本案於今日(26日)有「定案」。
余官指,控方需時舉證,他們至今仍未準備好本案的所有證供,現時定案太倉卒及不切實際,下令將案件押後至3月23日作審前覆核。
傳票控罪指,被告李解新(68歲,退休人士)分別於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在港鐵旺角東站B及C出口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連揚聲器。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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