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政府的首份《施政報告》提出制訂「體育及康樂設施十年發展藍圖」,會分階段提供各樣康體設施。現時,全港各區均有由康文署提供的運動設施,但若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建議的運動設施數目,與現時康文署提供的數目比較,卻出現錯配情況,羽毛球場及網球場供不應求,5人或7人足球場則供過於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應審視目前的錯配情況,把部分使用率較低的場地,改用作其他需求較高的用途,對一些缺乏專門場地的新興運動亦應予以檢視。
《施政報告》針對體育部分提到,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會制訂「體育及康樂設施十年發展藍圖」,分階段提供約30項康體設施,包括體育館、游泳池、運動場及公園等。而現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有建議根據人口比例向市民提供運動設施的數目,惟根據康文署提供數字顯示,本港大部分運動設施提供的數目,均較人口標準為少,若以運動場地計算,場地數目欠缺的首三位依次為羽毛球場、網球場及籃球場。
根據《準則》建議,每8000人應有一個羽毛球場,按2021年人口標準的數量計算,全港應配備924.3個羽毛球場,但現時康文署提供的數量為661個,尚欠263.3個。位列第二的是網球場,《準則》建議,每15000人應有一個,按比例計算,全港應配備493個網球場,但目前康文署提供的數量為252個,即欠241個。位列第三為籃球場,應有739.5個,目前康文署共提供531個,尚欠208.5個。此外,體育館及運動場同樣不達標,分別欠11.8個及4.6個。
但亦有部分場地出現供過於求情況,例如5人或7人足球場。《準則》建議,全港應設246.5個5人或7人足球場,但數字顯示,康文署提供的球場數量較建議多出60個。然而,相比5人或7人足球場,11人足球場卻供不應求,較《準則》建議少13個。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現時運動設施的數量出現錯配情況。以足球場為例,不難見到市區的5人足球場沒有人使用,5人或7人足球場亦甚少被炒買,「炒」的多為「草地場」。他解釋,經了解後,足球場出現供過於求是由於蓋足球場相對容易,「所以就隨便插個足球場」。他認為,政府在提供體育設施時,應視乎市民實際需要提供。此外,除「草地場」,也可考慮多建羽毛球場或室內運動場等需求較大的場地。
現時本地亦欠缺一些新興運動的專用場地,例如冰壺及板球專屬場地。鄭泳舜表示,香港現時沒有專為板球而設的運動場,市民只能在其他運動場地進行,曾親眼目睹在運動場一旁跑步的女士被板球擊中受傷。他認為此情況值得關注,政府應考慮為這些新興或較冷門運動設立場地。
香港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高級講師雷雄德表示,現時不少球場出現閒置情況,惟卻不允許作其他用途,認為不夠靈活。他表示,從體育發展角度而言,「不會叫那個作球場,而是公共空間,應要視乎那些公共空間可以提供何種類型的運動。」
記者 朱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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