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交本年度立法議程,共有34項立法草案,包括因應海外律師能否在港處理國安案件的《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惟未見《基本法》23條入立法議程。
其他草案包括,勞工及福利局預計上半年度提交《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指定專業從業員必須向當局舉報指明類別的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個案,違規者將須承擔刑事責任。
運輸及物流局預計上半年提出《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會籍著今年稍後收回西隧的機會,調整三條過海隧道對某些車輛類別的收費,亦計劃在草案中加入條文,以便適時實施「不同時段不同收費」。當局又建議,將的士乘客座位上限由5個增至6個,以及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及實施兩級制罰則等。
環境及生態局計劃於上半年提出《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修訂)條例》草案,提高罰款金額以提升阻嚇力。
醫務衞生局在上半年提出《護士註册(修訂)條例》草案,為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護士提供新途徑,又建議修例容許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在指定情況下毋須醫生轉介而直接為病人提供服務。
房屋局將提出修訂《印花稅條例》,向合資格外來人才退還在港置業已繳付額外印花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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