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次提醒市民,大麻二酚(CBD)將於周三(2月1日)起被列為危險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管制。在法例生效前,政府安排棄置箱,以供市民自願棄置含有CBD的物件,並協助有需要者作大批量棄置。截至周日(29日)當局共收集了約77,400件含有CBD的物件,主要是護膚品、口服油、健康補充品等。
政府表示截至周日共收集到77400件含CBD產品。資料圖片
再籲旅客勿攜CBD產品回港
發言人重申,警方及香港海關將繼續全力打擊毒品罪行,包括涉及CBD的罪行。販運及非法製造CBD及其產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和服用該物質,則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政府亦再次勸告旅客切勿從外地攜帶CBD及其產品來香港。
CBD有用於外地部分保健產品、美容、食品等商品。資料圖片
政府呼籲旅客勿攜帶CBD產品入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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