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女子呂淑嫻於2020年12月上旬,在等待送往檢疫中心期間,被發現陳屍大圍美林邨住所內。呂的死因研訊今(1日)續。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出庭作供,死因裁判官問他,在事發前有否覺得人手不足。歐指人手問題自12月初已一直存在,雖有抽調人手,但個案上升數度太急速,加上在事發前兩星期有大型撤離行動,故人手方面出現負擔。
有陪審員問區,如果沒有發生呂的死亡事件,是否只會慢慢增加人手,還是因為發生事件才下定決心,一次性增加人手。歐則表示他回答不了。
根據庭上早前證供,62歲死者呂淑嫻的女兒在2020年12月9日確診新冠肺炎,因兩人同住,死者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及被發檢疫令;翌日晚上,死者在電話中向女兒透露沒有收到衞生署消息,並指感到不適,及後女兒無法再聯絡上死者;同月12日,有親戚到死者單位拍門,報警破門後發現死者陳屍床上;同月13日,署方才首度嘗試致電死者,以安排送往檢疫中心。
歐今供稱,在收到確診個案後,衞生防護中心護士會先致電確診者,獲取基本個人資料及了解其行蹤,當識別到有密切接觸者,便會聯絡密切接觸者,如果對方是長者,則可能會接觸其家人或照顧者,收集資料及準備發出檢疫令,另會向密切接觸者留下傳染病處電話及當值醫生傳呼機號碼。
研訊主任問到,死者患有長期病及年長,一旦感染新冠,其死亡率較高,是否應該優先處理其個案。歐不同意,指如果密切接觸者有病徵,會安排送院,但如果完全無病徵及有自理能力,會盡快安排入檢疫中心。
死因裁判官則問歐,如果一名密切接觸者患有長期病,但病情穩定及服用藥物,他感染新冠後的風險是否仍較高。歐表示風險仍會比一般人高。歐另提到,當時仍未有新冠快速測試,亦未有疫苗接種,60歲以上的長期病患者,如果感染新冠肺炎,入院後的死亡率為百分之10.4。
死因裁判官又指,死者在2020年12月9日被發出檢疫令,但當時因為有撤離行動,防護中心須調派人手,同月13日才有人聯絡死者,問到在12月9日前,是否不覺得人手短缺。
歐不同意,稱指個案數目自同年11月中上升,他們已向總部要求調派人手,但個案數目上升得太急速,加上出現「跳舞群組」及有撤離行動,額外構成人手負擔。歐另指,在同年12月18日,有額外調配人手,在一日內將積累的密切接觸者安排送往檢疫中心。
研訊明續。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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