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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疫情放緩,目前新冠確診者自本周一起毋須隔離,但有部分私家診所以無新冠口服藥為由,拒絕為新冠患者診治,亦有部分食肆表明不讓確診者堂食。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日(2日)接受電台訪問,認為如果服務提供者因為對方有殘疾而拒絕提供服務,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朱敏健認為食肆貼出告示表明不接受確診者堂食,違反《歧視條例》的機會較大。(資料圖片)
朱敏健認為食肆貼出告示表明不接受確診者堂食,違反《歧視條例》的機會較大。(資料圖片)

朱敏健認為現時本港防疫措施變得寬鬆,相信醫務所要有合理解釋拒絕診治新冠患者會相當困難。他以普通科診所作例子,認為以沒有新冠口服藥為由拒絕診症會較困難;如果是專科診所,平日也不會接收上呼吸道感染患者,辯解就可能較容易。

朱敏健又提到食肆負責人一般難以判斷顧客是否確診者,認為食肆貼出告示表明不接受確診者堂食,違反《歧視條例》的機會就較大,至於為確診者劃分堂食的餐區,就要視乎理由是否為了方便管理、該餐區有無構成較差待遇。他表示食肆若「建議」確診的顧客購買外賣則可以接受,因為顧客有權選擇。他又指,餐廳以保護員工及其他食客為由拒絕確診者堂食,可能較易作為「合理理由」,但就未必屬於「必須」性質,因為餐廳可能有其他防疫措施,包括員工可接種疫苗、工作時佩戴口罩、現場通風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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