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歌唱組合MIRROR去年7月於紅館舉行演唱會,第四場時懸掛巨型屏幕飛墮台上,擊傷2名舞蹈員,其中阿Mo李啟言重傷,至今仍需接受治療。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2名項目經理及1名技術統籌涉案被捕,同被控1項串謀欺詐及1項交替欺詐罪,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准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30日上午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區域法院轉介文件,庭上透露有7名控方證人為被告工作伙伴,期間3人獲准保釋候訊。
3名被告依次為藝能工程40歲項目經理吳凱瑩、59歲技術統籌林志華及48歲項目經理梁耀祖,3人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星期一上午11時至下午1時向紅磡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討論本案。吳凱瑩和林志華獲准於4月1日至20日和5月1日至18日分別到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工作。藝能業務總監招亮民及協興隆高級技術員白漢傑被捕後早前獲無條件釋放。
3人被控於2022年5月19日與2022年7月25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欺詐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經理,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的重量為該設備的實際重量,從而誘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經理允許名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交替被控在香港藉欺騙,即虛假地表示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的重量為該設備的實際重量,並意圖詐騙,誘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經理作出作為或一連串的作為,即允許名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而導致「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康文署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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