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平涼市一名男童2021年清明假期間,與5名朋友在水潭遊玩期間溺水身亡,遺體在堰塞湖中被找到。男童父親表示,兒子的5名玩伴在事發時就在現場,甚至疑有人推人下水,最後5童未有出手施救,反而直接回家,4個小時都未告知他人。由於他們不滿12周歲,不負刑事責任,警方也未能立案。內媒周三(8日)報道,死者家屬不滿法院去年12月判決,決定再提上訴,勢要起訴這5名小學生,索賠92萬元(人民幣,下同)。目前,家屬一心想討一個說法,案件依然在進行中。
大風新聞報道,痛失愛兒的朱先生表示仍然悲痛不已,他憶述,2021年4月5日,清明假期的第三天下午,突然收到妻子來電,指兒子「果果」(化名)一直沒有回家,也找不到人,於是立即趕回家幫忙。他說,當日下午5時許,同村一名小孩「小軍」告訴他們,果果就在村子背後的山溝水潭裡,並帶他們到該處。救援人員接報到場,最後果果從水潭中被打撈出來,送院搶救不治,經屍檢確認溺水身亡。
朱先生表示,事發後,他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他說,警方指因涉事學生均未滿12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況且證據單一無法證明,該案未構成刑事,公安機關建議他向當地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5小學生見玩伴溺水 回家後4小時未告知他人
朱先生表示,兒子果果出事的水潭距村子二三里路,走路約半個小時。事發當天中午1時許,包括小軍在內的村上5個孩子(3男2女,年齡9至11歲)一起來到村子背面的山溝,看山體塌方後形成的小型堰塞湖(長18米,寬5米,湖內積水深1.2米,水下有淤泥)。事後聽民警指:「小軍等5人來到水潭後曾一起嬉戲、捉蝌蚪。期間,小軍曾先後將兩名玩伴推到水潭的淺水區。兩名玩伴自行爬起後,擰了擰衣服上的水。」
此後,果果也來到了水潭處,不久溺水。見果果溺水,岸上5名小學生先後以回家叫人施救為由離開。直至當天下午5時許,果果的家人在村里四處尋找,小軍才說出了果果在水潭溺水的消息。
案件去年重審 法院判5名學生須承擔10%賠償責任
2021年5月,朱先生到法院向「小軍」等5名未成年人及監護人提出起訴,索賠87萬元,一審法院駁回。朱先生提出上訴,將索賠數額調整為92萬多元。2022年12月9日,重審時法院判決認定5學生承擔10%的賠償責任,限5名被告的監護人向原告賠償各項損失86856.67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對於判決,朱先生表示不服,目前已向平涼市中院提出上訴。
朱先生表示,事件對他們一家打擊很大,老父母因想念孫子,終日以淚洗面,他們夫妻倆也無心工作。
警方向傳媒表示,男童果果的死亡確實不符合立案條件,但他們支持朱先生通過訴訟依法維權。警方指案後積極協調5名小學生家長與朱先生就善後事宜進行協商,但結果並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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