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女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偕其骨科醫生丈夫疑於2022年4月在黃埔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他們均否認盜竊罪受審。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日前反對招認口供和錄影會面呈堂,裁判官梁雅忻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相關招認屬自願,及後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男被告出庭自辯稱,因對於幼女上課地方的疫情感到擔憂,在付款時「心掛掛個女」,強調自己「唔夠膽咁做(偷竊)」。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
疫情期間正安排幼女回港
被告趙名宇自辯稱,他與另一被告莊慧敏育有2名女兒,加上他們平日因工作繁忙,由其外母幫忙處理超市購物的事情,但若在購物期間,他們通常透過有收銀員的櫃位付款。在案發前一天,他與在杭州上課的幼女通話,講及當地情況有變,疫情升溫,其居住的隔離區域又有封控安排,且亞運會亦延後舉辦,因此非常擔心,希望她盡早返港。
趙續稱,案發當日中午他與莊外出食飯時,已決定將安排幼女提早回港,便不斷上網搜尋航班資料、檢疫安排等。其後到永旺百貨(AEON)購物時,眼見收銀櫃位多人排隊,就使用自助付款機付款,當時他負責掃描貨物,再由妻子把已掃描的貨物放回購物袋。趙再指,他於整個付款過程期間,不時瀏覽手機,「心掛掛個女」,變相「好機械式」地掃描貨品,沒有在意妻子在做甚麼,而且平日購物時不會留意價錢便離開,案發時亦然。
控方外聘大律師李倩文盤問趙時指,他雖擔心幼女安全,但都不能直接幫助她,及在這負面心情下,為何仍然要到超市購物。趙回應時眼泛淚光,指當時鄰近的上海市已經封鎖,疫情難以估計,幼女只是15歲,封控期間看不到醫生,他非常擔心,另外跟其大女有承諾,案發晚上答應為她下廚,所以需要購買食材。
李再問及趙,他作為高教育水平的人士,是否清楚知道每項貨物都要確保「嘟左」,且若不熟悉自助付款機的操作指引,是否更加需要檢查清楚。趙表示,他當時自己沒有心機,「嗰人嘅心飛左杭州嗰到」,付款過程時思緒很混亂,「好多時間分心」,心不在焉,包括放在收銀櫃檯上的貨物亦沒有留意。
李引述閉路電視片段盤問指,見到有貨物在收銀櫃檯上,他亦轉身觸碰它。趙回答,當時不知道是西瓜,但這是自然反應,「嗰腦無感覺係啲乜嘢」,只是過眼雲煙。李續指,如果整個過程他都是心不在焉,為何在獲得購物單據後,沒有給予妻子再次檢查。趙解釋,當時沒有思考過,加上「咁多年無習慣對過」。李因此指出,他是故意只付款697.4元,包括價值898元的海膽等食物都未有付款。趙不同意以上說法。
被告為男子趙名宇(現48歲)及女子莊慧敏(案發時48歲),均報稱為醫生。控罪指,他們同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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