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事後警方截停7架車輛,當中19人涉嫌協助他人逃出理大。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惟其中有1名被告在開審後再承認暴動罪。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根據片段證據及證人證供,各被告均被提供車輛接送段逃離理大或從理大逃離的人士,例如曾作出招手動作、從理大行人天橋遊繩等,均可充分支持案件中針對他們的控罪。

麥韜承認暴動罪

男被告麥韜(25歲,健身中心助教)承認暴動罪。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被控的「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獲准法庭存檔。

案情透露,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期間,理工大學發生暴動,而警方於同年11月17日封鎖理大。同年11月18日晚上,有兩條繩下垂到紅磡繞道往加士居道行車天橋,超過600人經過理大內連接X座及Z座的行人天橋游繩到行車天橋,並跑上紅磡繞道方向,亦另外約有40人從理大V座及Z座方向跑出,由漆咸道南方向登上行車天橋並跑上紅磡繞道方向逃離理大,警方曾經施放催淚氣體等,同時有人多次投擲汽油彈,加以阻止警方介入。

警方其後在紅磡繞道天橋與公主道行車天橋的交界截停了共17輛車,其中7輛車涉案,當時麥韜身處其中一車輛並坐在後排右面乘客位,警方翻查互聯網片段和行車記錄儀片段,發現麥韜曾遊繩到行車天橋,且在紅磡繞道上奔跑和登上車輛。

同案其餘被告為何英傑(35歲,船務主任)、林斌(20歲,學生)、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人)、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建築工人)、陳俊鋒(20歲,理財顧問)、利文熙(20歲,學生)、黃筠喬(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陳鎮洋(32歲,建築安全主任)、劉淑華(26歲,網頁設計師)、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學生)、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助理)及陳宇晴(17歲,學生)。

控方開案陳詞提及,本案涉及的是2019年11月11日開始在理大發生的暴動,牽涉的案情包括參與暴動的行為,以及警方執法包括開始封鎖理大的時候相關人士採用手段逃匿。

部分被告為司機 有人提供車輛

再根據片段證據或現場處理車輛的證人證供,男被告何英傑、冼宏俊、張頌熙和陳鎮洋均是司機,而連同女被告林施雅,均提供車輛接送段逃離理大的人士,當中他們曾向前方跑來的人士作出招手動作等。餘下被告則是從理大逃離的人士,他們包括曾由行人天橋遊繩到行車天橋並跑上紅磡繞道方向、曾手拖手在紅磡繞道跑至涉案車輛、在天橋上更換衣服等。

對於控罪的證據,其中何英傑在2016年在理大畢業,並非和理大毫無關係的人,他在警誠供詞指,於案發當日因在理大外道路遇上擠塞,同時發現數名手部受傷的青年,基於人道立場下接載他們送院,當時只想到他們是傷者,他事前沒有計劃作違法行為,車上亦沒有其他更換衣服或違禁品。

另外,冼宏俊和林施雅的車輛的行車紀錄儀片段中,不停播出警察在不同區域及理工大學一帶的部署,同時車內人員有討論家長車及接送等事宜。林在警誠供詞指,原本只有她與冼在車上,但被捕時車上合有五人,以及沒有回答另外三人是如何登上涉事車輛或是否認識的問題;經陳鎮洋車輛的行車紀錄儀,顯示這車在案發前於九龍西一帶徘徊,以及在另一涉案車輛的行車紀錄儀拍攝到陳在紅磡繞道下車,並向理大方向望去,而且在接載從理大逃走的人士,以及遇上警方的反應行為也反映其犯罪。

案件全部被告均否認共7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陳朗天、余冠廷、歐陽朗軒、梁巧儀、余卓賢、梁偉傑、陳卓倫、譚浩儒、張家樑、陳千行、李熹麟、李國明、張啟宗、嚴展翔及劉港聞,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早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為林斌、陳俊鋒、利文熙及陳宇晴,妨礙司法公正罪亦獲准存檔法庭;另否認暴動罪的被告為伍偉楠、梁卓鋒、黃筠喬、梁穎欣、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及黎靖言。其控罪詳情與麥的與同。

控方於開案陳詞內提及,被告李嘉熹於警誡下承認,他曾到大興行動基地的外圍,其目的是為任何有需要的年輕人提供支援。香港電台的新聞片段拍攝到被告許諾,其曾在良運街的非法集結中出現,及拍攝到被告李志斗被警員制服在地的情況。而被告梁文健於警誡下承認他從天水圍乘搭輕鐵到屯門,然後步行至建生邨。控方稱這顯示他們有意圖參與今次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鍾瀚霖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