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以長者為目標的「扮仔呃保釋金」電騙案再度出沒。警方上周五(10日)分別接獲69歲及80歲女長者報案,指早前有人假扮其兒子,聲稱被警方拘捕後急需保釋金贖身,受害人信以為真,按騙徒指示分別將3.5萬元及7萬元交予一名聲稱是其兒子的朋友,其後再與親友取得聯絡後方便受騙,於是報警。

警方拘捕男女疑犯,撿獲案發穿着的衣物及涉事手機。(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拘捕男女疑犯,撿獲案發穿着的衣物及涉事手機。(警方提供圖片)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接報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鎖定目標人物去向,至日前分別拘捕一名32歲姓許本地女子及一名32歲姓張本地男子,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現交由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合併跟進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據了解男疑犯是專門上門收取騙款的電騙集團「跑腿」成員,女子則是其同黨,在案中擔當角色仍有待調查。

截至2022年底,警方共接獲27923宗詐騙案件,當中電話騙案共錄得2831宗,佔整體騙案數字約百分之十;涉及被騙款項約10億港元。

電話騙案手法層出不窮,其中包括假扮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業務伙伴致電受害人,以不同原因訛稱自己需要現金應急;並指示受害人不准掛斷電話,及要求把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將現金放置於指定地點、或親身交予有關同黨。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有以下呼籲: 

  • (1)切勿將金錢存入陌生人的帳戶或放在公眾地方; 
  • (2)切勿交出銀行帳戶號碼以及網上理財密碼; 
  • (3)若來電者稱已脅持子女、親戚或朋友,請即報警; 
  • (4)切勿輕信騙徒的說話,有需要時致電子女、親戚或朋友求證; 
  • (5)切勿向來電者透露子女、親戚或朋友的名字; 
  • (6)提醒身邊長者上述防騙信息,特別是一些較少閱報及看電視的長者; 
  • (7)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防騙易」諮詢熱線18222,或報警求助。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切勿以身試法。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