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今日(15日)上午約10時半接獲一名28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回應社交平台求職群組內的招聘廣告,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谷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
 
事主遂按指示前後5次將共62.8萬元存入至對方指定的5個帳戶以作平台購物之用,而為獲取受害者信任,騙徒初時曾向受害人發放佣金,惟當事主與騙徒其後失去聯絡,才知受騙,於是報警求助。案中事主共損失約62.5萬元。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指出,騙徒的招聘廣告一般聲稱「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對應徵者年齡及學歷要求低或無需工作經驗及履歷;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有騙徒更會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獲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