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第73屆會議本月14日舉行,「香港律師同行」向聯合國委員會作出重點表述zb2代表「香港律師同行」的香港私人執業大律師黃錦卿在會議上指,《香港國安法》充份尊重並考慮到《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並明確指出國安法依法保護特區居民根據ICESCR適用於香港規定享有的權利;而涉及國安的案件亦全部處於公開審理中。
黃錦卿指,國安法實施後,新聞自由一直存在,舉例稱批評性的報導在香港仍可發表,而相關文章亦能在網上查閱到。
黃錦卿向《星島》表示,法治仍是香港社重要支柱,媒體不應濫用其地位甚至以身試法,沒有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另外,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暴力和破壞的日子已一去不復,社會回歸正常,學生可重返學園上課、港人可重過正常生活,又稱現時香港仍存在支持和反對政府的兩面聲音,而國安法正正為社會創造了平靜的環境,允許雙方進行和平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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