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審視4個「阻街黑點」,發現不同分區執管力度寬緊不一,檢控或罰款宗數相差近7倍。而「定額罰款條文」的罰款宗數佔整體執法個案8成以上,絕大部份屬重犯個案,每名重犯者平均違例7.5次,建議研究引入累進式罰款。
4個黑點分別為荃灣河背街及川龍街、北角春秧街、深水埗順寧道及醫局街、旺角花墟。以深水埗順寧道及醫局街為例,食環署每日平均巡查4次或以上,惟平均發出0.1宗檢控及0.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公署指,上述理應反映違規並不嚴重,惟投訴數字卻由2018年的124宗倍增至2021年的426宗,該署人員視察時亦發現大量貨物和雜物佔用公眾地方及商戶擴展營業範圍等。
調查又指,2021年深水埗順寧道及醫局街有169宗檢控或罰款個案,旺角花墟卻有1,344宗,兩者相差近7倍。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數目無可避免會存在差異,但如不同人員的執法標準不一致,又或個別分區因資源不足而令巡查及執管工作有所限制,可能引起執法不公的質疑。
而2018至2021年期間,食環署每年引用「定額罰款條文」的罰款宗數佔整體執法個案8成以上,絕大部份屬重犯個案,但重犯人數卻遠低於重犯個案數目,如2021年有13,208宗重犯個案,但重犯者有1,768人,即每名重犯者平均違例7.5次。至於以「阻街條文」檢控的阻街店舖,每宗平均只罰款約1,000元。
公署亦發現,每年有逾2,000宗阻街投訴個案,需時兩個月或以上處理,超出30日內回覆的服務指標;又質疑1823政府熱線只能充當斡旋角色,無權指令任何部門接手跟進個案,衍生出權責不清的問題,處理上難免費時失事。
報告又提及,東區及中西區民政處分別進行了179次及110次聯合行動,惟灣仔、九龍城、北區未有統籌任何行動,建議民政總署督導各區民政處更積極統籌地區事務及協調部門解決問題,並鼓勵其他部門善用民政處的協調角色,若仍未能解決爭議,應果斷上呈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委員會亦應積極考慮訂立常設中央機制,定期檢討已完成但各地區耗時較長處理的跨部門個案。
記者: 黎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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