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報稱為農民的内地男子5年前,涉三度在駕駛電單車時,一手揸車一手伸後撫摸14歲繼女的下體,另兩度與繼女同睡時疑吸啜繼女乳頭並把陽具插入其陰道「係咁郁」,亦曾強行要求繼女為她口交及手交。内地男子被控強姦、非禮、作出猥褻行為共8罪,4男5女陪審團今(14日)退庭商議近6小時後,裁定男子8罪全部罪成。張慧玲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天判刑。

被告L.C. 被控4項猥褻侵犯另一人罪、兩項強姦罪及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他被控於 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四度在中國雲南猥褻侵犯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Y;於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的某日,在中國湖南強姦Y及向Y 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於2019年1月1日至11月6日期間,在香港新界葵涌石籬(二)邨強姦Y及向Y 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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