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監局)今日發出新作業備考,進一步提升賣方或其指定財務公司向買方提供財務計畫時的透明度和保障買家,將於3月17日起生效。
 
銷售監管局留意到,一手住宅物業的賣方或會不時自行或通過其指定財務公司提供不同的財務計畫(例如按揭、押記或貸款)。作業備考建議,若準買家於售樓處向賣方表示,有意申請賣方在價單內所列由賣方或其指定財務公司提供的一項或多於一項財務計畫,賣方於雙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應向準買家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列明財務計劃的資料和一份《給準買家的提醒》(建議的範本載於有關作業備考的附件)。同時,賣方亦應提醒準買家,如對財務計畫的條款及條件、批核條件和申請手續有任何疑問,應向賣方或其指定財務公司查詢有關詳情。
 
銷售監管局亦建議準買家要細閱有關價單和其他相關文件內列出的財務計畫資料(包括條款及條件等),而且不要輕信口頭承諾,應以書面形式確認為準。在簽署任何文件前,應小心閱讀合約文件內容,並在有需要時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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