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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涉嫌串謀詐騙兩間保險公司,訛稱15名「傀儡保險代理」經手處理478份保單,騙取保險公司逾5000萬元佣金;部份人另涉「洗黑錢」。廉署調查後,早前落案起訴及分兩案提堂,兩案今(21日)午於東區裁判法院合併,18名涉案被告現分別共被控串謀詐騙等20項控罪。控方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將於3月14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18名被告共被控2項串謀詐騙,及18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俗稱「洗黑錢」罪,涉案金額共約5,000萬元。其中3項「洗黑錢」罪為新增控罪,只控告盧一人。

經合併後,18名被告依次為盧彥樺、郭浩良、郭潤芳、鄧浩麟、杜偉濤、黃蓮欣、梁紫穎、毛詠嫻、羅雅穎、陳家裕、林曉東、林煒傑、顏梓定、黃卓立、胡健良、周玉田、江梓瑩及張皓翔 。

被告毛詠嫻。 陳浩元攝
被告毛詠嫻。 陳浩元攝
被告黃卓立。
被告黃卓立。
被告林煒傑(左)。陳浩元攝
被告林煒傑(左)。陳浩元攝
被告張皓翔。陳浩元攝
被告張皓翔。陳浩元攝
被告梁紫穎(左)。陳浩元攝
被告梁紫穎(左)。陳浩元攝
被告陳家裕。 陳浩元攝
被告陳家裕。 陳浩元攝
被告羅雅穎。陳浩元攝
被告羅雅穎。陳浩元攝

案發時,盧彥樺為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分行經理,郭浩良、陳家裕、林曉東、林煒傑、顏梓定、黃卓立、胡健良、周玉田、江梓瑩及張皓翔亦受僱於富衛,均為保險代理。同案其餘7人受僱於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其中郭潤芳為時任分區經理。

控罪指,於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郭浩良、郭潤芳及6名香港永明時任保險代理,涉嫌一同串謀與盧彥樺詐騙香港永明,不誠實地向香港永明偽稱上述6人分別是206份保單申請的經手代理,導致香港永明批准該等申請並向郭潤芳團隊支付佣金、獎金、花紅及津貼。

盧彥樺、郭浩良及9名富衛時任保險代理,則被控串謀詐騙富衛,不誠實地向富衛偽稱12人,包括上述9人,分別是272份保單申請的經手代理,導致富衛批准該等申請並向盧及該12名人士支付佣金、獎金、花紅及津貼。

除郭浩良及郭潤芳外,其餘15人另涉與盧彥樺串謀,處理他們銀行戶口內共約4,100萬元款項,因而各被控1項「洗黑錢罪」。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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