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911受害者可否動用阿富汗外匯存底作賠償引起法律爭議,美國的法官裁定,911 受害者無權沒收屬於阿富汗中央銀行的 35 億美元(約275億港元)資產。
美國總統拜登去年簽署一項行政命令,解凍70億美元(約549億港元)屬於阿富汗中央銀行的外匯儲備,一半資助阿富汗人道救援行動,另一半賠償911恐襲事件的受害者,此舉遭到阿富汗譴責。
法官喬治·丹尼爾斯(George Daniels)指出,他「在憲法上受到限制」,無法批准九一一受害人獲得在美國被凍結的阿富汗資金,因為這相當於裁定塔利班是阿富汗的合法政府。但拜登政府不承認塔利班,這意味著美國法院也無權這樣做。
法官在長達30頁的判決中寫道,債權人有權按照法庭裁決爭取權益,但不能動用阿富汗中央銀行的資金。他指出:「是塔利班必須為911襲擊中的責任付出代價,而不是前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或阿富汗人民。」
塔利班於2001年被美國領導的軍事聯盟推翻,2021年乘美軍撤出阿富汗之際,以一輪「閃電攻勢」奪回政權,但國際社會至今未正式承認塔利班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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