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劉姓公司老闆與李姓女員工外遇,車上偷情實況全被行車紀錄器(車CAM)錄下。劉妻發現後怒告李女索償,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裁定李女需賠償50萬台幣(約12.9萬港元)。
被車CAM錄下的「偷情實錄」,包括逢紅燈停車即接吻、在停車場「車震」等。劉妻某次調閱車cam紀錄揭發丈夫外遇,內心受到極大煎熬,遂入稟向李女索償120萬台幣(約31萬港元)精神撫慰金。
李女表示,她2020年7月起到劉老闆公司上班,老闆追求下兩人開始交往,二人雖有親暱舉動,但未發生性關係。她聲稱直到前年才得悉劉老闆已婚,並因此與對方分手,離開公司自行創業。
李女指劉妻多次透過律師聯繫她,並要求80萬台幣(約20.7萬港元)和解,讓她懷疑自己是否被夫妻倆桃色敲詐。
法官依據公司群組對話的照片等內容,認為李女在劉的公司上班時,應可知道老闆已婚且有小孩。而車CAM拍下兩人購買保險套,推測兩人有發生過性關係。考慮到雙方經濟及李女侵害配偶權的情況,判李女向劉妻賠償 50萬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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