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並獲批不反對通知書,及後有示威者堵路,警方作出驅散行動。其中28歲乒乓球男教練被控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和3項拒捕罪,他今日(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和拒捕其中兩罪,餘下控罪則獲准撤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本案集結是發生於中環主要道路,當中被告亦曾經戴上黑色面罩,明顯掩飾身份,但考慮他甘願承擔應有刑責,遂判處他監禁5個月。

被告吳綽熙承認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龍和道、民耀街與民祥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承認同日在香港中環康樂廣場郵政總局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0112李惠康。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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