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看來官仔骨骨,家境一定非富則貴?但原來剛好相反,他兒時居於慈雲山木屋區,需幫助母親穿膠花和倒垃圾,縱使出生於貧困家庭,憑著個人意志,發奮圖強,終成為律師。他認為只要能堅持做正確的事,便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他更勉勵中學生要做好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把握未來機遇,為香港各行各業作出貢獻。
由藝人馬浚偉創辦的慈善機構「主創藝術坊」,昨日(24日)於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舉辦首場「主創.大師講」,邀請了張國鈞向約150名中學生分享其個人成就和成長經歷。
張國鈞表示,後來他們一家獲派到屯門公屋,因父母需往市區工作,經常早出晚歸。小學時期,他放學後便會到街市買餸,然後再到托兒幼稚園接妹妹回家,小六時更去疊報紙和派報紙,賺點外快幫補家計。
雖然張出身基層,但他並沒有學壞,而是努力讀書,早在中二時已立志晉身法律界當律師。他說:「當時同班同學家庭環境差不多,有些學壞,有些沒有學壞。我記得有位足球技術很好的朋友,他後來吸毒,被判入懲教所,有日看新聞得知道他在懲教所內去世。在同一個環境下,學好還是變壞,很視乎你的個人意志,只要你堅持做正確的事,就算環境極差,身邊有很多壞人,都不會受到影響的。」
張國鈞直言他讀中學時英文較差,為了當律師,他一邊幫小學生補習賺錢,一邊用所賺的錢去報讀英國文化協會的英文班,他強調:「當你立志去做一件事時,總會有辦法達成目標。」
張國鈞又透露90年代,當時因為香港回歸問題,很多教育顧問都不會建議讀法律,最多人選擇修讀工商管理。但他立志投身法律界,做自己喜歡的事,最終成功於大學修讀法律。他表示最重要是自己要有眼光和遠見,不要羊群心態,很多人做的事,並不代表是一定對的,在作出決定前要先掌握全面資料。他當時認為法律和生活息息相關,只要有人工作和做生意,便會有法律,律師便會有生意做。
在場學生提發問環節不乏尖銳問題,有學生問及這屆政府的法律是否較過去嚴厲還是寬鬆?如何接納不同界別人士的意見?張國鈞解釋法律只是一種表達工具,嚴厲或寬鬆是由政策局決定,決策局在諮詢過相關持份者後作出決定,再由律政司以法律方式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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