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營救佔據理大的示威者,警方當晚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17案處理。其中一案11名被告中,6人承認暴動罪,2人經審訊後定罪,餘下3人潛逃。暫委法官葉啓亮今(25日)在區域法院判處8人分別監禁3年半至4年9個月。
案中被告陳卓賢(21歲)及黎鈞堯(28歲)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張綽元(21歲)、張凱𦲀(22歲)、馮興榆(24歲)、劉沛彥(24歲)、梁俊傑(25歲)及梁剛瑋(24歲)則在開審前認罪。
控罪指,各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法官指示威者挑戰法治 案情嚴重
法官指本案暴動是社會事件中最大規模之一,發生在人煙稠密的地方,對公眾造成滋擾,令附近居民擔心其人身安全,亦使主要道路受阻。事件加深不同政見人士之間的分歧,破壞警民關係。示威者針對警方作出暴力行為,更是挑戰法治,案情嚴重。
法官認為暴動有相當預謀和一定計劃,指案發時2000名示威者築成防線,與警方對峙及投擲雜物、磚頭等,更在1小時內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使路面起火、火光熊熊,暴力情況如同小型戰場,一度逼使警方後退,事件中4名警員受傷,附近店鋪和商廈的外牆亦被噴上示威字句,而油塘港鐵站出口亦遭破壞,維修費達8.6萬元。
本案被告陳卓賢(21歲)及黎鈞堯(28歲)經審訊後被定罪,陳被判入獄4年9個月,黎被判入獄4年半;張綽元(21歲)、張凱𦲀(22歲)、馮興榆(24歲)、劉沛彥(24歲)、梁俊傑(25歲)及梁剛瑋(24歲)在開審前認罪,均被判監3年半。
考慮一時衝動犯案 酌情扣減3個月
法官以監禁5年作為量刑起點;黎鈞堯身上只有手套,沒有其他裝備,故以4年9個月為起點。除陳和黎以外,各認罪被告均獲減刑。法官另考慮到各人年輕、無案底、因一時衝動而犯案等,再酌情扣減3個月。
分17案處理 至今68人定罪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祟禮在庭外會見傳媒,指警方當日行動中拘捕213人,均落案起訴暴動罪,分17案處理,至今有68人定罪。潘強調,市民擁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和權利,但市民進行上述活動時,須遵守香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非法或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必定果斷將違法者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及公眾安全。
控方案情指,自2019年11月11日,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大,警方在附近一帶設防,及後包圍和封鎖理大,期間有人在網上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呼籲他人在同月18日上街聚集。案發當晚約10時半,過千名示威者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聚集、與警方對峙,有人築路障堵路,並投擲逾250枚汽油彈等,汽油彈引致行車道火光熊熊。警方施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驅散人群不果。及至11時半左右,警方特別戰術小隊及機動部隊一同展開圍捕行動,拘捕共213人,當中包括本案11名被告。
同案被告陳亮儒(24歲)、鄭偉樂(18歲)及洪主龍(21歲)早前潛逃,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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